願者上鉤?高門檻低利多的中職擴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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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始前,點播一首張學友的〈增隊不是我要的結果〉……啊!歌名好像不太對。

 

總而言之,在萬眾矚目(?)之下,中華職棒新球隊加盟方案,在研議近一年以後,終於對外公布決議內容的草案,既然是決議,為什麼我稱之為草案?因為這份〈中華職棒擴編球隊方案〉內容除了「錢」的金額確定之外,其他配套都很模糊,還有需要「擇期再議」的東西。

 

哪些項目要再議?就是新球隊選秀權等配套細節,因為「會中仍有不同意見」,所以將擇期再議。

 

那決議了什麼?  $、Money 和錢。

 

如果大家有持續關注中職處理增隊問題的時序,會發現其實 2016 年 8 月的中職領隊會議上就決定「新加入球團需繳付加盟金、另行繳交保證金(經營一定年限後退還),並給予新球隊優先新人選秀權、擴編選秀及洋將增額等權益……」,當時進度停留在金額、上一軍時程和輔助創隊的選秀條例等細節未決議。

 

隔了將近 10 個月後,會後出現的結果,確定的只有錢、上一軍需要的時間,而其他輔助創隊項目,還要再等。

 

看完這份方案,我真的很好奇,中華職棒是不是根本不想增隊?

 

加盟方案的訂定方向,目的無非為號召有志企業成立新球隊,在加盟的篩選上希望杜絕不肖企業、吸引有熱誠永續經營的企業,並且提出職棒與經營投資者互利互惠的加盟利多,在這些前提下,訂定加盟辦法中大致會具備以下內容:

 

  1. 加盟的高門檻(權利金)、
  2. 表現永續經營的財力與對棒球的付出(保證金與棒球發展基金)、
  3. 確定加盟的新隊伍登上一軍的時間計畫、
  4. 加盟新隊伍享有的新手輔助(優先選秀、額外選秀、保護名單外擴編選秀、洋將增額、戰力外優先續約……等)、
  5. 企業經營職棒的利多(對於品牌、企業的好處)、
  6. 與中職各隊共享之權利及義務。

 

在 5/23的常務理事會決議公布的項目,只看到 1-3,著重高門檻、財力證明和上一軍時程,與錢相關的項目,包含支付加盟金 1.2 億、保證金 3.6 億(經營五年後退回)、外帶「振興地方棒球」經費 1 億(0.3 億交聯盟”執行”,0,7 億由母企業提出計畫,聯盟看你執行)。

 

簡單來說,要想加盟中職,請先掏出 5.8 億新台幣。方案明確提出的只有高門檻,而吸引企業主加盟的利多和輔助,細節一片空白。

 

如果大家有寫過企劃案,應該知道辦活動拉贊助時,需要一份招商簡報,簡報內容會很明確的告訴出資贊助者「花了這個錢,我可以得到什麼。」就連以前學弟妹在辦校內詩刊跟日式料理店拉贊助,都還把「喝酒三杯娛樂老闆」列為廠商贊助福利了,不知道為什麼中華職棒的方案裡面連基本的利多都不願意列出來。

 

常務理事會後,新科中職秘書長馮勝賢受訪說「訂定條件是為了跨出擴隊的第一步,而 5.8 億價碼並不只瞄準大企業。」又說,訂下價碼以後「其餘交給市場機制去發展。」

 

好個願者上鉤的市場機制。我想任何企業主從這份方案被報導的內容中,都看不到自己花 5.8 億元可以得到什麼?而只是跟企業主說:「你終究要玩職棒的,那,為什麼不現在就玩?」

 

為什麼要玩?

 

真正想玩的人又在哪?

 

中職方面認為自己的加盟條件「不只瞄準大企業」,但這個比照韓職的門檻很明顯對中小企業較困難。而現實狀況是,職業棒球經營對於中小型企業的幫助,遠大於大型財團。

 

台灣能雲淡風輕的拿出 5.8 億的大老闆,基本上都不太需要職業棒球的幫襯;而對真正有心、有點資源想投入中職的中型企業,要他們拿出這五億,除了稍微辛苦點,更糟的是看不到好處。

 

這是一個與現況矛盾的加盟方案,現在是中職本身有增隊需求和意願,是職棒有求於企業,而不是企業需要中職。中職需要的不只是有錢人,更需要的是有心人,和「需要職棒隊」輔助企業的人,基本上這類人不存在於大財團,而是存在於中型企業。

 

過去我看過不少言論,認為在台灣經營職棒對品牌行銷效益有限,我必須說,那要看你的企業規模、品牌調性和經營手腕,如果產品本身夠優質、知名度又還未拓展至全國領域,其實透過職棒隊經營時的包裝和抬轎,對於母企業是有極大好處的。

 

經營職棒幫襯中小企業成功拓展的案例,現存四隊中資本額最小的 La new / Lamigo 就是一個。

 

1982 年,達達集團成立,1996 年,劉保佑董事長在台灣創立 La new 休閒鞋品牌,從自有品牌到掌握通路,自產、自銷的創業過程,走來非常不容易,品牌創立後第四年,開始拓展自有連鎖門市、第八年,La new 認養澄清湖棒球場並接手第一金剛,並更名為 La new 熊。La new 鞋業擁有全國性質的成功,是在接手熊隊以後開始的。

 

La new 從新創品牌,一躍而成全國首屈一指的的鞋業品牌代名詞,與接手職業棒球隊脫離不了關係。熊隊創立初期,La new 除既定客群外,又增加了一定數量的棒球迷和家庭族群關注度,其蓄積的潛在客群,於 2004 年 3 月爆發,當時戰力孱弱的熊隊,面對屢戰不勝的強權兄弟象,老將蔡泓澤一棒敲出價值連城的再見全壘打,讓堅持不二價的 La new 破天荒的宣布全國 216 家門市限期一週展開八折優惠,那次機會行銷造成的萬人空巷,在集團中至今仍是口耳相傳的經典案例。

 

當年衝進門市買鞋的客人絡繹不絕,後來有些店面甚至演變為「不論尺寸,只要架上有貨就掃」的程度,為滿足顧客需求,當週全國 La new 門市提前開店、延後打烊,店員忙著量腳、取鞋、結帳、送客,幾乎沒時間吃飯,甚至還需增聘工讀生及動員總公司員工至門市幫忙才行,直到各店庫存和總倉鞋款幾乎被掃購一空,才結束這為期一週的瘋狂八折慶。

 

這次活動的成果,除了創下 La new 品牌史上難以突破的短檔期業績紀錄,更讓全年無休的 La new 門市宣布於活動後公休一日,除犒賞店員辛勞,更因倉庫已經無鞋可賣了。

 

這,就是經營一支職棒球隊對中小企業、年輕品牌的行銷爆發力。

 

後來的發展,資深熊迷應該記憶猶新,從「趴趴熊」脫離 B 段班時,做了一波行銷、用狀元籤簽下陳金鋒又做了一波、奪得季冠軍、勇奪總冠軍,乃至於創下台灣球隊在亞洲職棒大賽的最佳成績,透過亞職獲得的關注,進而拓展海外銷售據點至日本指標地段銀座。這些經歷讓 La new 這個以「亞洲第一舒適、合腳」為核心精神的專業休閒鞋,一躍成為台灣本土第一鞋業品牌,其口碑及聲勢,甚至凌駕於其他經營年份是 La new 兩倍甚至更久的鞋類品牌。不能說不是經營職業棒球的功勞。

 

其次,對中小企業來說,職業棒球隊是一個對政府很好的發聲筒、麥克風、大聲公,這是台灣職棒跟國外差異最大之處。國外的職業球隊就是私人產業,盈虧自負,經營不善做到倒閉也與政府沒多大關係;但在台灣不同,無論哪個執政黨,當棒球圈有任何成果,都會當作自己的政績宣傳,而且無論哪個黨都不願意、也不敢讓中華職棒倒閉在自己的任期之內,於是老闆們有了個向政府發聲的絕佳管道—透過職棒球隊。如果你是大財團老闆,你可能不需要靠職棒和政府要員對話,但對中小企業主而言,這是當了職棒球隊老闆才有的權力。

 

我個人的認知,台灣對經營職業球隊有熱誠、也有需求的企業主,多數存在於中小企業,只要不發生放水案,職棒球隊對企業經營是有幫助的,2009 年,劉董事長並不是從沒放棄球隊的念頭,但劉家父子走過中職的風雨飄搖,終究沒有選擇放手,關鍵在他們「有心」和「有需求」這兩大要素,當然,他們有能付出的「經濟能力」,這是任何經營球隊者最基本的條件。

 

 

我非常認同職棒增隊要篩除不良企業,應具備相當程度的門檻和審核機制,但除此之外更要有的是明確的簡報內容,讓企業主知道自己花錢投資職棒到底可以換回什麼、以及聯盟對新創球隊的戰力斷層能給出如何的具體幫助,但這方面在現行方案中都沒有看到。

 

 

現行門檻對有意願的企業主來說明顯偏高,而且只給出高門檻而沒談利益點,對於商人來說投資吸引力明顯不足;連基本的「輔助新球隊的選秀細節」還要「擇期再議」,更讓投資者裹足不前,一句「交由市場機制決定」,還不如直接說「聰明的,就懂」算了。

 

 

中職的四隊困局一點都不健全,在一隊不玩就整個聯盟停擺的窘況下,到底是中職需要增隊?還是企業渴望加盟?答案其實很明顯。現在這個方案,看不出哪一條魚會願者上鉤。我由衷期盼能被新球隊創立的好消息打臉,愈快愈好,然後看到新球隊以「最快 2020 年」就能登上一軍的效率現身,最好還是一次兩隊,比較好排賽程。

 

Photo credit:Twinkle 一瞬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