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全 投奔自由的前哨戰 | 活力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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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林益全本人「兩年後他會不會選擇 FA」,他九成九會告訴你:「不知道耶!未來的事情很難講。」但我個人誠心建議,益全,你的未來在自由球員市場,兩年後要記得行使權利,絕對不要忘了申請。

林益全和高國輝,犀牛頂上這對 30 歲的重砲犄角,在登錄大限前兩個月陸續底定合約,中職累積七年資歷,成績始終穩定維持高水準的林益全,他的新合約從月薪 55 萬調漲為 65 萬,取消過去的個人激勵獎金,改為若球隊奪季冠軍和總冠軍,另獲激勵獎金 200 萬。

檯面上,他的月薪漲了 10 萬,年收入增加 120 萬台幣,但原先個人成績激勵獎金確定取消,雖然各球團計算方式不同,但按照過去我看過的公式,林益全往年靠個人數據應,一年可以收進平均 150 萬元的激勵獎金,所以就實質年收入來說今年其實持平,只是把原本「個人成績夠好才有的獎金」,變成「無論成績好壞都實拿的月薪」,說真的,這其實也是一種保障,畢竟沒人能確保每年成績一樣好,這是事實,不過在林益全真的很特別,他七年來的成績,還真沒哪一年有明顯的大落,會差到讓他 150 萬的激勵獎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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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全在簽約後宣布,假如拿到季冠軍、總冠軍的 200 萬激勵獎金,將會捐出來給隊友,這件事你可以看成是無言的抗議,但也可以看成是他身為新任隊長的氣度,因為過去以個人成績為目標的獎金,憑一己之力也能夠入帳,但一個季冠軍和總冠軍的到來,絕非一兩位球員做好本分就可以入手,肯定是全隊戮力拚搏而來的戰果。

義大在與兩位主砲續約的數月來,主要引發兩個層面的討論:

1.聯盟欠缺具勞資都公信的薪資仲裁體制。

2.頂級球星的價值,到底多少才算合理?合理與否誰說了算?

第一點,我在過去的專欄<中華職棒沒學全的薪資仲裁>已討論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本篇我想著重的是第二點:頂級球星的價值多少合理?合理與否,誰說了算?

本來在美國,勞資雙方開價落差無共識時,會有薪資仲裁機制來做判斷,判斷的人是公正的第三方,具備業界具備專業仲裁背景的人士作出判斷,因為聯盟、制度行之有年,具有絕對公信力,依照判決結果簽約一年,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然後在一年內再打各自的算盤,無奈,台灣的聯盟仲裁沒有這個公信力,於是就產生了各方的論戰,作家、媒體、球迷、球星、經紀公司、球團,都有自己心中頂級球星的價碼,然後誰都說服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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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委屈林益全了嗎?每個人心中都有不同的答案,從創隊時給的 45 萬月薪,到去年 55 萬,再到新約的 65 萬,仍然是優渥的合約,要說委屈,似乎沒有。

但在林智勝挑戰 FA 制度,成功簽下百萬月薪的薪資以後,再回顧益全和國輝的成績,他倆與智勝相比,毫無疑問是同一個層級的球星,相比之下,感覺好像又滿委屈的。

每每探討球星價值的時候,有很大宗的球迷會說:『台灣環境就是這樣,兩千萬人口只能養出四隊規模,母企業營運狀況又不佳,沒辦法追高薪很正常,市場就那麼小,不然能怎樣?』

這個論點,半錯半對,錯在母企業營運狀況真的不是球員該負責的事,他們份內的責任是打球,而且打得很好,就該喊想要的薪水;而對,對在提到市場,怎樣的薪資配得上頂級球星,就是市場說了算。

球星的價碼 市場機制決定

 

不用管中職有幾隊,如果 34 歲的林智勝可以在 FA 市場簽下三年實拿總額 3,600 萬、還不含激勵獎金的大約,那就表示台灣現在有這個市場,那怕只有一隊敢這樣幹,還是代表市場告訴球星:「他們值得。」

沒有公平的仲裁機制,我們無可奈何,的確也不是喊了就可以改變什麼,但是既然 FA 可成,那就千萬別放過,林益全的年資已滿七年、現年 30 歲,兩年後他就是自由球員,屆時 32 歲的林益全將成為中職史上最年輕的自由大物,比起 2015 年的林智勝、2011 年的彭政閔,遞交自由球員表單時的年紀都輕。

 

說真的,神全值多少?怎樣的月薪委屈、怎樣的月薪高估?這不是我們說了算,而是市場說了算,如果他 FA 發現沒有隊伍有願意端著鈔票來搶他,他自然會對身價重新評估,但若再度出現林智勝的高價碼合約,就代表台灣就是有這個市場。

 

前提就是,不管怎樣一定要申請 FA ,世界各國的職棒,都在 FA 市場機制下提高了球星整體待遇,如果這次覺得委屈,兩年後絕對不要放過自由的機會。無論如何,FA 前兩個球季,將會是林益全的自由前哨戰,健康是第一要務,只要維持身體狀態良好,他的成績、年齡,都足以支撐他在自由市場的行情。

 

文:卓子傑(活力熊)
圖片授權:專業運動攝影師何俊輝法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