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薪交鋒與圓融收場

即使發展超過30年,職棒至今仍是資方市場,對選手離隊限制很高,就算成績再好,如果球隊真的不打算跟你談,選手也只能回母隊打球,所以球團願意談薪都是好的,談判的過程,經紀公司就是幫助勞資雙方將期望值慢慢拉近。

談判初始的堅持一定要把持,但過程中若嗅到對選手不利的氣息也要知所進退,當塵埃落定一切盡可能朝圓融方向收尾。選手要維持高姿態堅持當然也是個人自由,但在這個環境下風險太高,過去也有不少球員憑藉「球團少不了自己」的自信去跟球團博弈,但最終結果都不太好。

選手還是必須評估自己能承擔的風險,不要因為自己過去的成就,用「球隊不敢不用我」的想法去孤注一擲,一旦球團決定奉陪到底,球員就必須賠上一整年的上場機會,而這一年可能會影響後續幾個賽季的發展,如果沒有絕對把握能達成目的,就要思考這樣的高風險,對於需要固定上場機會來證明自己身價的選手而言,是否有辦法承擔?

從過去經紀公司與球團的談薪過程,以及不少選手和家眷分享親身談薪的經歷,讓人可以感受到台灣運動產業中,經紀公司確實有很多難以著力的難處,尤其是中華職棒的聯盟整體規模不比美國和日本職棒,球隊數量就是六支,很少球員能有機會透過他隊競價來做為有利的談判籌碼,加上觀眾進場規模就是如此,球團大多仍會以大環境盈虧狀況當作加、減薪依據,在資方佔據絕對優勢的市場,經紀公司再專業也難以施為。

大多數經紀公司都很希望幫助球員爭取更好的待遇,薪資水平提高他們樂見其成,球員待遇好,經紀人不只是有成就感,也會拿到更多的傭金;但台灣職業運動規模就是如此,能夠運籌和談判的空間相對不利於球員方,倘若為了一至兩萬的月薪差異爭執不下,結果球團寧可把有實績的球員冷藏,雖然球迷都會為此抱不平,但球隊還是有條件可以這麼做,現實環境就是如此,輿論對於球團的批評,最終也換不回選手被蹉跎掉的職業生涯黃金歲月。

無論是透過經紀公司、家眷還是選手自己來與球團做薪資談判,從年底拉鋸到隔年春訓前都還沒有定案的狀況依然很常見,當球團以「再不簽約可能無法參加球隊春訓」的通牒已下時,周遭的親友也不需要高聲疾呼怎麼辦來增添選手的慌亂,因為球員自身的內心肯定是最煎熬的,這個時候要做的就是跟他一起評估風險,幫助球員做出不會後悔的決定並且一起面對就好。

當簽約以後,選手也要能夠體認,談薪過程自己的成績被球團挑斤撿兩的話語其實是必要之惡,球團制服組談判時抱持的姿態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畢竟職業運動本就是商業活動,只能在商言商,薪資談判的錢鬥過程,以設定好的預算來達成目標,是球隊管理階層應盡的本份,當談薪塵埃落定,專業的運動經紀公司也需要協助選手換位思考,不要將談薪交鋒過程的話語往心裡去,畢竟球季開打以後又是嶄新的開始,攜手並進才符合勞資雙方的共同利益。

原文首發於:《職業棒球雜誌 》2025.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