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還有印象,上週球員工會才針對《中華職棒規章》內,種種勞資雙方不平等的條目召開訴求座談,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球員肖像權」商用時的利益分配問題。沒想到會議完沒幾天就發生實際案例,有個繪製桃猿隊球員 LINE 貼圖的工作室,上網針對球隊小資經營策略發表意見。
這間工作室在 PTT 棒球版的原文,被球迷用回文方式備份,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深色字原文:〈Re:[分享] 第一次跟球團合作就上手〉 ,以下我節錄該工作室部份發言,看一下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原本我打算用買斷的方式 把Line貼圖賣給Lamigo,讓他們自己發行這一組40張的貼圖,於是我開了一個價格,球團表示他們還是沒有這麼多預算,到這裡有點停滯,不太曉得該怎麼繼續合作。
在過年前我到桃園球場跟副領隊碰面,終於談出了結果,就是Lamigo免費授權給我球員的肖像,讓我在我的帳號上架發行,所得歸我,Lamigo不抽成,貼圖配合球團活動發行,球團會做宣傳,然後簽訂合作備忘錄(這很重要)
整個合作過程,感覺Lamigo真的是一個小資球團,要他們付錢真的滿難的,但其他的不用錢的卻是很阿莎力,像是授權、宣傳、新聞稿、去看球賽等等的。
從該工作室的敘述,可以看到一些問題:
1. 此事 Lamigo 一點都不小氣
反之,我覺得這是大方過了頭,球星肖像授權,沒有收費,全部無償提供對方使用,結果只換到一套免費貼圖,所得全歸工作室所有,這不是小氣,這是送禮。
2. 球員肖像權利益分配不公
在美國職棒,諸如遊戲、球員卡、貼圖等共同授權,或是單一球星個別肖像授權,球員是有收益的。但是在中職則是掌握在各球團手中,桃猿這個案例中,別說收益球員一毛都不會有,連球團自己都沒有錢拿。
3.影響業界對球員肖像價值觀感
我很想說,這個工作室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他免費取得的球員肖像權,在國外要花極大的代價才才能取得,免費得到授權真的只有在中華職棒才可能發生這種事情。
4.一個對球團和球員雙輸的案例
球團釋出善意,過度大放送,球團和球員都沒有收取到利益,結果球隊還被合作對象上網發文酸小氣,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MLB的共同授權分潤機制
中職這個貼圖案例,內容包含桃猿隊眾多明星成員的肖像授權,在 MLB ,聯盟是一個總店,30 支球隊都是聯盟的分店,凡牽涉到穿著球衣群體肖像的共同授權商業合作,廠商絕對要同步取得聯盟和球隊的授權,並且支付權利金,該收益大聯盟會依據與球員工會的協議,在球季結束後將這類別總收入按照協議內容及分潤制度分紅給所有有參加工會的球員,人人有份。
舉凡球衣、球員卡、遊戲、貼圖等等肖像共同授權,都是聯盟和工會協議中的拆分利益項目,即使某位球星球衣或球員卡銷售量高,也不會讓該球員拿得特別多,而是綜合總收益,按照球員年資深淺作比例發放。
因為有這一套機制,所有肖像權的合作案,基本上聯盟都可登記在案,收益也不會有不透明的地方,減少球團單獨針對肖像授權獨自談判,導致聯盟、球團、球員都沒有得到應得利益的多輸個案。
建立在多贏前提下的改革
其實在參與工會座談會時,我與台上所有與會的成員都非常清楚認知一點:改革訴求一味倒向勞方或資方,絕對沒有機會可以達成共識。
但是很明顯的,針對共同肖像授權這件事情,如果不改變,連球團也不會有好處,球員工會爭取公平肖像授權分潤並不是只為自己著想,從桃猿這個貼圖案例就可以看到跳樓大放送還被酸小氣的雙輸實例,不想花上架費、不想付現金買斷作品,結果在沒有收取肖像權利金賤賣肖像權,嗯,的確是沒付出現金就換到一套免錢的 40 張貼圖,但這值得高興嗎?
球隊在肖像權沒有聯盟和工會的勞資協議狀況下,免費授權提供廠商使用,反倒換來協力廠商上網酸球團不肯拿現金出來的窘況,這套貼圖賣得再多,不只該肖像球員沒有錢拿,球團自己也沒有拿到錢,然後還要被人酸小氣,這不是勞資雙輸,什麼是雙輸?
我由衷覺得,有時資方讓利與勞方整體共享,聯盟代表四支球團與工會訂立勞資協議,建立在平等的分潤機制下,把分配制度健全建立起來,中華職棒對外才會有真正專業而一致的商業模式。
1.勞資集體把餅做大、
2.創造肖像對外授權合作時的統一商法與機制、
3.合理且公平的分潤機制。
對於球員來說,這是人人有功練、人人有錢拿的實質激勵,球員會更有動力拚戰努力,盡力讓自己的年資提升,在分紅時可以多拿一些;對球團來說,不再存在標準不一的授權機制,更不會出現像桃猿在LINE貼圖的案子上,大方給了肖像,還被人說小氣的案例。
文:卓子傑(活力熊)